一、目的
为保证药物临床试验过程中SUSAR处理及时规范,特制订本规程。
二、范围
适用于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、各专业科室。
三、标准操作规程
1. SUSAR的评估
申办者应在接收到SAE报告之后,应当立即分析评估是否为SUSAR。
2. SUSAR的上报
(1)申办者应当将SUSAR快速报告给所有参加临床试验的研究者及临床试验机构、伦理委员会;申办者应当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SUSAR。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申办者在获知后首次7天内上报,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、完善随访信息;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,申办者在首次获知后15天内报告。申办者获知的当天为第0天。
(2)研究者收到申办者提供的SUSAR后应及时签收阅读,判断受试者的治疗是否需要进行相应调整,尽早与受试者沟通。研究者及时向机构办公室、伦理委员会报告,如为院内SUSAR,需要提交《本中心SUSAR研究者评估、处理与报告表》,如为院外SUSAR后,需要提交《其他中心SUSAR研究者评估、处理与报告表》。涉及死亡事件SUSAR报告需提交尸检报告(如有)和最终医学报告等其他所需要的资料。申办者和研究者在SUSAR与药物因果关系判断中不能达成一致时,其中任何一方判断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相关的,都应该进行快速报告。
(3)机构办公室收到研究者的院内SUSAR报告后,签收并审核/跟踪;收到院外SUSAR报告后,接收/审核/存档。
(4)以下情况一般不作为快速报告内容:①非严重不良事件;②严重不良事件与试验药物无关;③严重但属预期的不良反应;④当以严重不良事件为主要疗效终点时,不建议申请人以个例安全性报告,建议在方案中写清楚。